日期:2013/12/5 18:28:03作者:山东济宁市苏通吊车来源:本站原创阅读:
8吨吊车事故经过:
某造船厂在制造一艘80客位的交通艇的过程中,由指挥员朱某指挥两台门座式起重机协调共同起吊该艇的604分段,同步由南至北向客艇主船体移动,行进约有50余米,在越过船台上正在制造的一艘拖轮时,其一侧吊索的吊耳突然断裂,致使604分段倾斜坠落,砸在拖轮上并将正在作业的装配工虞某砸伤致死,另一名工人宋某亦被砸成重伤。
事故原因分析:
(1) 违规操作是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。安全操作规程中明文规定:吊物不准从人头上方通过。作为指挥员和司机都清楚知道这一点,当所吊的604分段越拖轮之前,应连续鸣铃将其上作业人员“驱散”,以使其远离危险区,就不会发生这次悲剧。
(2) 自制的吊耳纯属粗制滥造,仅用8.5mm厚的钢板制造,未对其进行拉力、剪力及焊缝强度等方面的科学计算,就盲目使用。这种无视安全、野蛮生产的作风是这次事故的又一主因。经核算该吊耳的剪应力和拉应力均远远超过该材料的许用应力值,根本就不能使用,作为船体车间领导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
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:
(1) 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自的安全操作规程。
(2) 起重机下面作业人员应随时注意自我保护,远离危险区,不可心存侥幸心理。
自制吊具必须经过科学计算,不得随意使用。经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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